據調查,目前市面上在售的智能電視中,不少配有開機廣告,大多數廣告無法設置取消或者一鍵跳過功能,消費者只能在看完廣告后進行下一步操作。購買時卻未被告知含開機廣告、廣告無法取消、無法一鍵跳過,開機廣告成為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
開機廣告背后確實有相應的廣告收益驅使因素。在一些廣告投放平臺上,智能電視屏幕成為廣告主們推崇的高性價比“OOT廣告屏”,明碼標價進行廣告位出售。甚至有個別廠商會以廣告收入沖抵降低智能電視價格的理由來回避開機廣告問題。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消費者購買的是智能電視,是為了收看電視節(jié)目,而不是想買一個擺在家里的“廣告屏”。如果開機廣告是強制性的,讓消費者無法選擇及時關掉,那就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
目前,我國對于智能電視開機廣告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還不夠完善。由中國電子視像行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的《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服務規(guī)范》,僅僅是從規(guī)范廣告服務行為角度,明確規(guī)定了開機廣告的總時長不應超過30秒,卻因其法律強制力不足,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開機廣告問題。
要看到,市場上仍有一些廠家和個別款型的智能電視沒有開機廣告,說明開機廣告并非智能電視的“標配”。有關部門有必要從規(guī)范智能電視產品標準的角度,依法對開機廣告亂象加強治理。可探索出臺并推行開機廣告“選擇鍵”制度,讓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接受還是不接受開機廣告。智能電視廠商在生產制造和銷售時,須通過明顯標識、及時告知等方式讓消費者知曉是否有開機廣告,嚴禁智能電視廠商隨意強制推廣開機廣告。對于違反者,要依法從嚴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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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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